VDIP

VDIP 用户协议

修订日期:2026年10月4日(候选稿)
章节目录
  1.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定义
  3. 第三章 账号注册、审核与季度复核
  4. 第四章 设备授权与账号安全
  5. 第五章 服务内容与使用规范
  6. 第六章 影像上传、用户内容与责任
  7. 第七章 数据与知识产权
  8. 第八章 服务维护、升级与费用
  9. 第九章 风险提示与责任限制
  10. 第十章 账号暂停、终止与注销
  11. 第十一章 通知
  12. 第十二章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3. 第十三章 联系方式

欢迎使用 VDIP(兽医数字影像规划管理系统)。本协议由 VDIP 运营方与经审核授权使用 VDIP 的兽医个人用户就本服务的使用订立。请在注册、登录和使用本服务前仔细阅读。

涉及个人信息处理的具体规则以《VDIP 隐私政策》及必要的独立授权提示为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协议双方:甲方为 VDIP 运营方重庆亚宠宠医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营方”),乙方为经审核授权使用 VDIP 服务的兽医个人用户(以下简称“用户”)。

第二条 服务性质:VDIP 是面向经审核兽医专业人员提供的数字影像规划管理软件服务,属于非经营性信息服务,不向公众开放自由注册。

第三条 协议确认:用户完成注册审核,并在系统要求的首次登录/使用环节确认本协议后,本协议生效。

第四条 协议更新:运营方可根据法律法规、产品功能和运营需要合理修订本协议。对用户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变更,将通过系统通知、短信或其他适当方式提示;依法需要用户重新确认的,运营方将取得相应确认。

第五条 完整协议:本协议与《VDIP 隐私政策》、影像运算授权提示及系统内适用的专项规则共同构成用户使用 VDIP 服务的规则体系。

第二章 定义

第六条 VDIP:指兽医数字影像规划管理系统,包括网页端、经授权的本地辅助组件以及与账号、影像规划和安全认证直接相关的服务。

第七条 PERSON_ID:指运营方为每个兽医个人用户分配的内部身份标识,不因手机号变更、设备更换和季度复核而改变。

第八条 授权设备:指用户账号当前绑定并通过 WebAuthn 平台凭证认证的唯一设备。

第九条 季度复核:指用户账号在每个自然季度按系统要求重新提交续期申请,经审核通过后继续使用业务功能。

第十条 业务数据:指用户在使用 VDIP 过程中主动上传、录入或生成的病例信息、影像副本、测量、标注、术前规划、规划 JSON 和相关记录。

第三章 账号注册、审核与季度复核

第十一条 注册主体:VDIP 仅面向具备合法兽医专业身份的成年个人开放注册。宠物医院、学校或其他机构本身不作为普通用户账号主体。

第十二条 注册流程:用户通过手机号验证、填写个人资料和兽医专业信息、提交授权申请,经运营方审核通过后账号激活。

第十三条 资料真实性:用户提交的姓名、专业身份、执业机构及其他审核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资料可能导致审核拒绝、账号暂停或停用。

第十四条 一人一号:一个兽医个人对应一个 PERSON_ID、一个账号和一个手机号。禁止转借、出租、出售、赠予账号或允许他人以本人身份使用。

第十五条 季度复核:用户需按每个自然季度的规则提交续期申请。复核未通过时可暂停业务功能,但账号及依法/按约需要保留的历史数据不因此自动删除。

第十六条 账号状态:账号可处于待审核、正常、季度待续期、暂停、停用等状态,具体以系统显示和运营方通知为准。

第四章 设备授权与账号安全

第十七条 单设备授权:每个账号同一时间仅允许一台授权设备。用户仅可在当前授权设备上使用受保护的业务功能。

第十八条 设备认证:VDIP 采用 WebAuthn 平台凭证(如 Windows Hello)进行设备强认证。浏览器本地生成的设备标识仅用于设备记录索引;认证私钥保留在用户设备本地,不上传服务器。

第十九条 换机:用户更换授权设备须通过系统支持的换机/恢复流程办理。换机成功后,旧设备授权失效,新设备成为唯一授权设备。

第二十条 支持环境:用户应使用 VDIP 当前支持的操作系统和浏览器。因浏览器/操作系统不支持 WebAuthn 或其他必要能力导致无法使用的,不属于系统故障。

第二十一条 用户安全责任:用户应妥善保管授权设备、手机号和恢复信息,不得转借授权设备供他人以本人账号使用。发现账号、设备异常应及时通知运营方。

第二十二条 风险处置:为保护账号和系统安全,运营方可在发现异常登录、设备风险、接口滥用或其他高风险行为时采取临时限制、冻结、人工复核等措施。

第五章 服务内容与使用规范

第二十三条 服务范围:VDIP 提供数字影像管理、精准测量标注、术前规划设计、病例规划管理及系统实际提供的其他专业功能。

第二十四条 专业属性:VDIP 是兽医临床辅助工具,其测量、规划、提示和算法结果仅供具有相应专业能力的兽医参考,不替代用户的独立临床判断、诊断和治疗决策。

第二十五条 合法使用:用户仅可将本服务用于合法的兽医临床、教学或经批准的专业用途,不得利用本系统实施违法、侵权、攻击、欺诈或其他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 禁止行为:未经运营方书面许可,用户不得对系统实施反向工程、反编译、破解、绕过认证或访问控制、批量爬取、接口盗用、自动化滥用、复制核心算法逻辑、干扰系统运行或获取未授权数据。

第六章 影像上传、用户内容与责任

第二十七条 原始影像与运算数据:本次必要运算处理不改变既有病例及影像存储方式,不新增服务器运算影像文件。运算所需数据在服务器内存中处理;具体范围见《隐私政策》。

第二十八条 必要运算处理:为提供您主动选择的影像分析、智能识别及手术规划功能,VDIP处理完成该功能所必需的影像像素、标注、坐标和规划参数。您阅读本协议及《隐私政策》并明确确认后,可使用相关运算功能。同意不涵盖广告营销、模型训练或其他无关用途。您可通过“隐私与运算设置”撤回同意;撤回后依赖该处理的运算停止,未同意或撤回后,仅提供病例中心,以及影像移动、缩放、窗宽窗位和放大镜;其他工具和规划功能停止提供,已保存病例与原图不会自动删除。处理目的、方式或个人信息种类变化时重新告知并依法确认;依法需要单独同意的情形另行确认。

第二十九条 用户内容责任:用户负责确保上传的影像、病例、备注及其他内容来源合法,并依法享有相应使用权或已取得必要授权;如内容涉及宠物主人或其他自然人的个人信息,用户应确保具有合法处理依据。因用户违反上述义务引发的责任,由用户依法承担。

第三十条 平台责任边界:VDIP 作为专业工具和技术服务平台,不对用户主动上传内容承担普遍、实质性的事前权属审查义务;但运营方应依法履行自身在数据传输、存储、权限控制、删除、安全事件处理以及有效投诉/有权机关要求方面的义务。

第七章 数据与知识产权

第三十一条 用户内容权利:用户或相应权利人依法享有其上传内容和业务数据的相关权利。使用 VDIP 不导致这些权利当然转移给运营方。

第三十二条 必要处理授权:用户授权运营方在提供本服务所必需的范围内,对用户数据进行存储、处理、传输、展示和必要的技术操作;运营方不得将业务数据用于本协议和隐私政策约定以外的用途。

第三十三条 数据导出:在法律规定和技术可行范围内,运营方为用户提供合理的数据查询、复制、导出或删除方式,具体以系统实际功能为准。

第三十四条 系统知识产权:VDIP 软件、界面设计、后端程序、核心算法、文档、标识、商标及其他依法受保护的成果归运营方或相应权利人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复制、修改、传播、商业化使用或用于复刻同类系统。

第三十五条 汇总统计:运营方可在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用于还原个人身份的前提下,对汇总统计数据进行产品质量分析和服务优化。

第八章 服务维护、升级与费用

第三十六条 维护与升级:因系统维护、升级、安全修复或不可抗力,服务可能短暂中断。运营方将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系统通知、短信或其他适当方式提示。

第三十七条 服务变更:运营方可根据业务发展合理调整、增加或减少功能,但涉及用户重大权益或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变化的,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履行告知/确认义务。

第三十八条 费用:本服务为非经营性信息服务,免费向经审核授权的用户提供,不向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第九章 风险提示与责任限制

第三十九条 专业判断:用户应基于自身专业能力对影像质量、测量点位、规划参数和临床适应证作出判断。VDIP 输出不构成对具体诊疗结果的保证。

第四十条 数据备份:用户应妥善管理本地原始影像和重要业务资料,并根据自身需要进行备份。运营方将采取与服务风险相适应的安全和可用性措施,但不承诺任何网络服务绝对不中断或任何数据绝对不丢失。

第四十一条 用户原因:因用户违规操作、账号/设备保管不当、终端故障或用户网络环境导致的损失,由用户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十二条 平台法定义务:本协议中的责任限制不排除运营方依法应承担的网络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安全、故意或重大过失等不得通过格式条款免除的责任。

第十章 账号暂停、终止与注销

第四十三条 用户注销:用户可按系统流程申请注销账号。注销后账号原则上不可恢复,相关数据按《VDIP 隐私政策》和法律法规处理。

第四十四条 暂停或停用:用户存在账号转借、提供虚假资料、攻击系统、接口滥用、上传违法侵权内容或其他严重违反协议的行为时,运营方可根据风险采取警告、限制、暂停或停用账号等措施。

第四十五条 终止后的数据:协议终止后,运营方可保留依法或为安全审计所必要的记录,其他个人信息和业务数据按隐私政策规定处理。

第十一章 通知

第四十六条 通知方式:运营方可通过系统内通知、短信、电子邮件或其他用户预留联系方式发送与账号、安全、服务和协议相关的通知。

第四十七条 联系方式更新:用户应及时维护手机号及其他必要联系方式。因用户未及时更新导致通知无法送达的,由用户承担相应后果。

第十二章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第四十八条 法律适用:本协议的订立、履行和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四十九条 争议解决:因本协议产生争议,双方应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条款效力:部分条款被认定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五十一条 解释说明:运营方可就本协议内容提供说明,但不影响用户依法享有的权利,条款解释及效力以适用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三章 联系方式

运营方名称:重庆亚宠宠医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邮箱:vetdip@126.com